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增资 涨薪幅度在100-300元间

29.07.2015  14:07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确保7月底前完成全国范围内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要求,我区已于近日顺利完成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109个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增资兑现,并由单位同步代扣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进度居全国前列。

  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李先生是自治区政府某部门科员,工龄为4年。财务部门给他的补发工资条上显示,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总计5463元,平均每月补发607元。扣除应缴9个月的养老保险2860.56元和个人职业年金1430.28元,李先生实际到手的补发工资为1172.16元。再扣除医疗保险,李先生平均每月新增工资约130.24元。

  今年已有30年工龄的陆女士是崇左市江州区某部门副主任科员。此次工资调整后,她的职务工资为690元,比之前上涨280元;级别工资为1833元,上涨1012元;加上各类补贴2365元,应发工资为4888元,比调整前增加1002元;扣除住房公积金586.6元,养老保险391元,职业年金195.5元和医疗保险83.1元,总计1256.2元,陆女士实际到手工资为3631.8元,每月增资281.8元。

  此次调标增资主要体现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上涨,各类补贴下降。综合上述案例来看,涨薪幅度在100-300元之间。工龄越长,增资幅度越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涨幅较明显,符合此次工资调整向基层倾斜的原则。

  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工资结构,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不是简单的加工资。调标增资具有几个特点:一是优化工资结构。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比重。二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公务员增加的基本工资,主要是调整级别工资标准,进一步体现向职务低、工作年限长的公务员倾斜。为保持事业单位与机关工资政策的连续性和基本工资标准的平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增资幅度与机关相同,并同步同幅度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三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已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按原待遇标准发放养老金,今后执行统一的养老金调整政策。离休人员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次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对已离退休的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对待遇水平偏低的早期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有所增加。四是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此次调标增资是我国工资制度正常运行的关键,未来国家会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方案。(记者/姚琳 通讯员/何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