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巴马: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寿乡跨越发展

20.06.2016  10:19

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和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为中心,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监督,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寿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制度得以长效运行

巴马县人民政府重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成立了巴马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亲自担任组长。根据全县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全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县政府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次以上,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汇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全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保证依法行政制度长效运行。

二、扎实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决策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了规范政府工作规则,确保政府的各项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巴马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事务和各项社会事务,对利益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坚持公开征求意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坚持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决策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二)振奋精神、强化能力,提高素质,努力打造诚信政府。 巴马县人民政府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观念,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党员干部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领导坚持带头学法,每年均举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4次以上,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不少于40个学时。通过提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一个人民满意的诚信政府。

(三)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大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服务政府建设。 巴马县人民政府把工作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主动公开,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使政府各项事务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从而推进阳光、服务政府建设。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政府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巴马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和清理工作制度。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报审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四、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大对食品、矿山、烟花爆竹、道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因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发生损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每年都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工作,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易出现违法的环节,认真查漏补缺,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五、切实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巴马县人民政府重视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加强矛盾纠纷信息汇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和“三大”纠纷案件会审制度。及时掌握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对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处理,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全县上下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顺利推进,有效地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巴马县行政复议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该受理的案件坚决受理,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撤销的坚决依法撤销,做到正确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努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参加行政应诉,接受司法监督,塑造了尊重人民群众、敢于承担责任和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该注销的注销,该变更的变更,按照法院判决,不折不扣地执行,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

六、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012年以来,巴马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5年,先后命名了四批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29个,有凤凰乡人民政府、地税局、国税局3个单位被命名为河池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巴马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得到区、市人民政府的肯定,2013年县人民政府荣获“河池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2014年10月荣获“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巴马县法制办公室因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2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2013-2014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三年来,巴马县人民政府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县的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行政决策的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服务举措更加优化,经济社会提速提质发展,加快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促进了长寿之乡跨越发展,为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