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8.11.2014  18:34

 

巴马盘阳河是西江水系重要支流,其流域是世界著名的长寿地区,生态意义十分重要。为保护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规范巴马盘阳河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巴马盘阳河流域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广西拟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日前,广西区法制办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巴马盘阳河是西江水系重要支流,其流域是世界著名的长寿地区,生态意义十分重要。巴马盘阳河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事关巴马世界长寿之乡的生态发展,事关河池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9号),已经确定巴马作为全区重点打造的三个国际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基本建成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因此,制定《征求意见稿》是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开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护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规范巴马盘阳河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巴马盘阳河流域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尽管各级政府为保护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巴马盘阳河流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不可否认,随着巴马长寿旅游的不断开发,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污染、水质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根据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对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显得十分必要。 二、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鉴于巴马盘阳河流向比较复杂,全河段有四段是伏于地下的暗河,河水五进五出于地下溶洞,因此,明确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条款。为此,《征求意见稿》除了在第三条对于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作出规定外,还以附件的方式明确了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一是文字表述经纬度和四至等,规定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经纬度为:东至东兰县武篆镇弄竹村,北纬24度16分,东经107度21分;南至巴马县巴马镇设长村,北纬24度04分,东经107度17分;西至凤山县金牙乡下牙村,北纬24度33分,东经106度50分;北至天峨县纳直乡当里村,北纬24度45分,东经106度59分涉及河池市巴马县全境、凤山县、东兰县的部分区域以及百色市天峨县的部分区域。二是明确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包括:巴马盘阳河干流,自天峨县纳直乡拉里村至巴马县赐福湖入口处;巴马盘阳河源头天峨县纳直乡拉里村西北部;凤山县的坡心河;巴马县的命河和巴马河;东兰县的洪龙河。三是附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图。 (二)关于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鉴于当前对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尚处于比较粗放的状态,没有高起点、高规格的规划,因此,《征求意见稿》第二章对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出了三条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 :河池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八条规定:巴马盘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十九条规定: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关于巴马盘阳河保护体制 为了加强对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征求意见稿》第六条规定: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巴马盘阳河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八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第十二条规定: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捐资或者参与保护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 (四)关于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仅依靠巴马盘阳河流域市、县的投入是不够的。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并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巴马盘阳河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至于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来源和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很难在条例中以几条具体规定就能明确的,加上存在相关规定随时可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变动的情况,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以后的配套性规范性文件或者规章中具体进行规定。 (五)关于水资源及地下河的保护 由于巴马盘阳河全河段有四段是伏于地下的暗河,河水五进五出于地下溶洞,地下河矿产资源、水生物资源、溶洞资源等比较丰富,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三章对水资源及地下河的保护作了规定,对水质、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物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盘阳河地下河的特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分别对地下河水体保护和地下河资源开发限制作出了规定。 (六)关于植被与景观的保护 巴马盘阳河流域是健康养生的好地方,其最吸引众多外地人到当地居住养生的主要因素是该流域的水好、空气好。为了加强保护巴马盘阳河流域的植被,营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征求意见稿》第四章对植被与景观保护进行了规范,确立了植被保护要求、封山育林的制度,划定了保护重点,作出禁止种植不利于涵养水源树种和禁止放养山羊的规定。此外,针对当前到巴马盘阳河流域养生需求不断增长的特点,为了避免人口剧增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分别对房地产开发控制和买卖宅基地建房作了规定。禁止在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规划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禁止在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购买宅基地修建房屋。最后,还针对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特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分别对岩溶洞穴方面的管理及长寿村落民居的保护作了规范。 (七)关于长寿养生产业规定 巴马盘阳河流域是世界著名的长寿地区,长寿养生产业是该流域的特色产业,在发展壮大产业的同时应当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根据这一特点,《征求意见稿》第五章对长寿养生产业作出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对长寿养生产业的发展方向、建设项目及产品限制、生态农业等作了规定。根据巴马盘阳河流域矿泉水资源开发势头比较强劲的趋势,第六十二条对矿泉水资源作出保护规定。 (八)关于居住养生者的义务 鉴于巴马盘阳河流域是世界著名的长寿地区,国内外慕名而来的养生者络驿不绝,其中很多人就像候鸟一样,长期居住那里,形成了特有的候鸟人群,在某些村落候鸟人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当地原有的居民。为了更好地保护到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养生者的权益,促进养生者和当地居民和谐相处,因此,《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第六十五条分别对养生者建立自律组织和居住养生者应尽的义务作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