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获表彰

23.07.2017  13:33
  7月21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北流市举行。会议表彰了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南宁市在会上获得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另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家庭、先进个人获表彰。

  横县、宾阳县、马山县获“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称号;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郭慧仁获“第四届自治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广西福利彩票中心民主路销售厅销售员张世封获“第四届自治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提名奖”;钟日胜家庭、张清秀家庭、莫洪林家庭、覃小松家庭获“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称号;南宁市第四中学、南宁市第十中学、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七中学、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横县民族中学、上林县城关中学、隆安县隆安中学、南宁市明天学校、南宁市盲聋哑学校、横县横州镇中心学校、宾阳县露圩镇中心学校、上林县民族实验学校、马山县古零镇中心小学、隆安县南圩镇杨湾中心小学、南宁市兴宁区官桥小学、南宁市江南区富宁小学、南宁市逸夫小学、南宁市秀田小学、南宁市衡阳路小学、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一小学、南宁市大联小学、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第二小学、南宁市高新小学、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罗旺斯小学等25所学校获“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南宁市委宣传部、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妇联、上林县明亮镇中心学校、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获“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志杰,横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黄冬丽(女),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黄鸿(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韦欣,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周华(女),南宁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副馆长周明(女),南宁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黄皓,共青团南宁市委宣传部部长庞雪(女),宾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干部吴宝容(女),马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股干部农巧仕(女),隆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陆云(女),南宁市江南小学德育处主任蒙异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李桂红(女),南宁市高新小学教师李立楣等14人获“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