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三抓”“三强化”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水平

07.03.2017  05:32

自去年以来,河池市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大胆探索创新,狠抓“三项工作”,强化“三项责任”,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水平,确保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三抓”:

一抓整治促规范。从去年5月开始,市、县局以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鲜湿米粉、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米酒、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改善小作坊“七个规范”食品加工条件为着力点,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重拳打击“黑作坊”、“黑窝点”。全市共普查登记小作坊1088家,召开约谈会36次,约谈小作坊业主300多人次,已完成整改规范328家,正在整改118家,其中金城江城区共有小作坊57家,已整改规范48家、停产或转产6家、依法取缔3家。

二抓创新树标杆。结合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契机,通过定试点企业、定监管人员、定工作责任、定整改方案,培训企业负责人16期共336人次,鼓励、引导企业按照“五有五规范”要求改善食品生产条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控制管理水平;全市有49家企业按照示范标准得到规范提升。

三抓合力建机制。首先,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承诺公示制度。通过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资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人员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使生产者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其次,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通过企业法人授权,明确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首问负责人,确保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有序,生产运行平稳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共有315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已全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第三,试点推行小作坊食品销售随货单制度。以鲜湿米粉、食用植物油、豆腐等产品为试点,小作坊食品进入集贸市场、超市销售,或进入学校食堂、餐饮店的,必须出具有随货同行的产品销售单,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生产者及联系方式、购货者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

“三强化”:

一是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将食品生产示范企业、监督抽检合格率等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全年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抽样检验550批次,合格545批次,合格率99.1%。

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量化考评监管机制,日常监管做到“六个100%”,即:监管对象台账管理100%、入企监管100%、监管留痕100%、提出整改意见100%、整改复查率100%、监督抽验率100%;全年使用现场检查系统覆盖率全区排名第一,现场检查企业327家1313次(其中有12家企业已注销),其中发现存在问题354家次。

三是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现场观摩示范企业,推动辖区企业自觉规范食品生产、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结合日常监管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苏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