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北海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7-2025年)

13.03.2019  12:56

  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北海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规划》指出,到2020年,以行政村为单元集中治理一批重点敏感环境区域的典型村庄,使一部分村庄的大气、土壤和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重点完成11个生态村建设申报,至少实现1/3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到2025年,完成所有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力争使所有区域内的村庄大气、土壤和水环境状况得到整体改善。

  《规划》明确提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的量化指标,具体包括:

  一是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要求到2020年全市农村水环境治理基本达到优良,到2025年,全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得到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

  二是到2020年北海市100%的乡镇应配备有符合乡镇垃圾产生量的垃圾转运设施;93%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初步建立起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的收运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实现96%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建管并重-加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北海市全部乡镇建成区;实现北海市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覆盖率达到44.5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质量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改善水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到2020年,全市污泥处置形成以焚烧后建材利用为主、深度脱水后卫生填埋为辅的污泥处理处置格局。

  四是科学引导-大力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 年,全市农村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基本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开展农村小散养殖栏舍升级改造,在2025年左右实现农村小散养殖区域的粪污集中处理利用。农村家畜养殖地区可推广秸秆-家畜养殖-沼气-农户生活用能,沼渣-高效肥料-种植等循环利用模式,鼓励粮食主产区建设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充分利用好秸秆资源。

  五是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与防范。2020年,在北海市建立起完善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具体包括: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施肥方式进一步改进,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提高到10万亩以上。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左右。加强废弃农膜管理,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并构建综合利用网络,实现当季农田残留回收率达70%以上。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畜禽粪便在种植业上实现轻便化、简便化、商品化利用,实现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到2025年通过工业用地的置换、集中、改造,逐步将零散分布于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向各镇(街)工业区相对集中,促进农村地区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推行农村工业企业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治污。

  针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突出问题,《规划》提出五项主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以奖代补-优化评估考核机制;三是整合资金-多元化资金来源;四是科技转化-引导实用高效科研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五是广泛宣传-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将年度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以督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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