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启新模式

24.04.2018  21:15

 

4月17日,钦州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市救助管理站联合举办政府购买服务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项目暨第一期业务培训会。市和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社工局)、妇联(妇工委)分管领导,钦州市救助站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各村(居)委儿童福利督导员、妇联主席、未保专干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这个项目由钦州市救助管理站作为实施主体,市民政局直接指导,市妇联协助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于今年3月下旬公开招标委托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项目覆盖钦南区、钦北区和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内容包括:建立未成年人社工服务站、建立信息台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和社工服务专业培训、完善关爱帮扶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坚实保护网、拓展关爱服务活动载体、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活动等。按照合同约定,目前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经派出专业社工,陆续进驻项目相关辖区开展工作。

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关爱等特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共有26134人、困境儿童7947人,这些儿童因服务外出务工、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正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去年,出台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落实资金保障”等具体任务和措施,并结合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各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项目,是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旨在着力构建社工加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缓解基层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健康成长,逐步减少我市流浪未成年人和儿童留守现象。(钦州市民政局  周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