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6.08.2016  12:06

防城港市“六项措施”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正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防城港市采取“六项措施”,全面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性。 7月底,防城港市纪委召开全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施“八个一批”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盯“六个精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全覆盖。


   二是立足市情,全面理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 县、乡党委和市、县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组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等方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实施精准监督,依法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点穴抽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


   四是严肃问责,切实履行扶贫领域中的监督责任。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坚持“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发生违纪违规的人或事,纪委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是强化教育,筑牢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经常性的深入宣传,通过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特别是利用全市党员干部都关注的“防城港市纪检监察”微信订阅号的新平台,每天发布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及上级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加强协作,切实发挥扶贫领域监督的综合效应。 各乡镇和扶贫开发机构要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制定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各级审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些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各级农业、住建、环境保护、林业和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好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从源头上把好关,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典型问题的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不断提高执纪问责效率,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 编辑:利雪娟  作者:黄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