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区两级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16.12.2016  19:05

12月8日,桂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莫某等8人因不服雁山区政府拆除危房的行政行为以及市政府将其原房屋所在土地交由某集团施工的行为诉桂林市和雁山区两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兰燕副市长和江基发副区长分别代表市政府和雁山区政府出庭应诉。

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市政府是否是适格的被告、某集团是否为适格第三人;雁山区政府以危房拆除原告的房屋,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原告所列的屋内物品清单是否确实在拆房时存在于房内,且原告自己所列出的物品价格是否适当,能否作为判决雁山区政府赔偿依据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将择日宣判。 

本次开庭,不仅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领导均出席庭审,严格落实了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而且组织了桂林市11县6城区的法制部门、司法、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旁听。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地出庭应诉,不仅促使政府机关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真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认真倾听和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并且认真对待法院所作的相关裁判。通过组织旁听,也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