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25.03.2017  11:23
  3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束华主持闭幕会,副主任刘雄、阮兆丰、黎琳、钱健、周如斯、刘志烈,秘书长黄国健出席会议。

  副市长伍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项,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今年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对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作出了决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抢抓季节,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统筹,认真抓好各项农业生产计划的落实;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强化监管,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早防范,加大香蕉、柑桔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控力度;创新理念,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开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的议案》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报告。会议作出决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对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采取“项目资本金+企业债务资金”融资模式。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举债,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与意大利克雷马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和市人大民侨外宗委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与克雷马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与克雷马市正式签署友好城市关系协议,全面加强双方在经贸、教育、旅游、环保、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会议对《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的审议报告,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再次修改完善,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朱会东等13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

  束华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