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14市发禁限放商请函

02.02.2016  13: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向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出商请函,请各市抓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地市环保局积极响应,纷纷提前布局备战。

  南宁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南宁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实现无缝对接,全方位监管。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监测,密切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

  桂林市政府制定了《桂林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要求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强化管控,依法查处。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柳州市从1月11日至2月23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做“弃炮族”过“环保年”的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使用电子烟花爆竹和环保型烟花爆竹,以减轻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等各种危害。

  玉林市环保局24小时密切监测春节期间城区空气质量和趋势变化,出现不利天气或空气质量较差等情况时,立即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视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发动全面宣传;切断违规烟花爆竹的来源,保障春节期间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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