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四上企业”平稳增长 第三产业企业发展较快

23.03.2015  19:20

——河池市“四上企业”监测报告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是重要的经济支柱,它在全面客观地反映和支撑各级各地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作用。在河池市提出“两带一区”的经济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四上企业”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全市现今基本单位名录库“四上企业”统计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加快河池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一、“四上企业”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

(一)企业总数平稳增长,服务业企业发展较快。 2014年进入年报的全市“四上企业”总数520家,比2013年年报增加10家,增长1.76%,比2014年12月定报单位数增加48家,增长10.17%。其中:进入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7家,同比减少34家,下降15.38%;房地产开发企业94家,同比增加15家,增长19%;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95家,同比增加8家,增长9.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30家,与去年同期持平;建筑业企业48家,增加1家,增长2.13%;规模以上服务业66家,同比增加20家,增长43.48%。

(二)“四上企业”是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生力军”。 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37.26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0.26%,占全市GDP的比重为22.82%,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8%。资质内建筑企业实现增加值53.19亿元,同比增长9.3%;房地产开发业实现增加值24.32亿元,同比增长5.1%;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销售额104.11亿元,占全部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31.9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营业额2.29亿元,占全部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7.97%。

(三)“四上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 2014年全市511家“四上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89882人,占全市二、三产企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6.7%;其中,工业企业54980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64.59%;建筑业企业15863人,占全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的93.89%;批发零售业企业6127人,占全部批发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的26.61%;住宿餐饮业企业2158万人,占全部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的49.59%;房地产开发企业1701人,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的33.06%。“四上企业”全年累计为就业人员发放工资27.51亿元,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21万元,对稳定全市城乡居民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四上企业”的分布相对集中。 从“四上企业”的分布区域看,全市通道工业和现代农业带的企业数量385家,稳居全市前列,占全市总数的75.34%;沿江工业和特色农业带的企业数量51家,占全市总数的9.98%;红水河流域长寿养生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区的企业数量75家,占全市总数的14.68%。

二、“四上企业”发展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四上企业”总量偏少。 2014年,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数为9471家,其中“四上企业”只有520家,仅占全部企业法人的5.49%,在全区14个市排名第十。

(二)区域发展不平衡。 从现有“四上企业”的分布来看,全市通道工业和现代农业带的企业数量占全市总数的七成以上,沿江工业和特色农业带和红水河流域长寿养生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区的企业数量却只占全市总数不到三成,特别是部分县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仅有1家,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

(三)工业企业退库较多,第三产业企业快速增长。 2014年河池市有共有80家“四上企业”(54家工业企业、13家房地产建筑业企业、8家批发零售业企业和5家服务业企业)因在“四上企业”库中不够统计规模(限额)标准而被国家统计局剔除出库。在经济普查登记后,全市根据普查的初步结果筛选出106家准“四上企业”的单位,由各县(市、区)统计部门会同工信、商务、旅游等部门到企业实地核查,对确定达到“四上企业”入库标准的单位,及时收集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截止12月30日,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共有90家“四上企业”成功申报入库,其中:工业企业22家,房地产建筑业企业28家、批发零售业企业15家和服务业企业25家。增加企业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是金城江区、宜州市和巴马县,分别增加38家、12家和10家。

四、培育扶持河池市“四上”企业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加大对“准四上企业”的扶持工作力度。 单位规模接近“四上企业”标准的“准四上企业”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四上企业”。因此对有潜质的“准四上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尽早申报入库。特别是对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延长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规模以上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扶持小型企业做大做强。

(二)积极“催生”新的“四上企业”。 要利用河池市区位、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规模以上企业总量,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目标。在具体做法上,可以成立由发改、财政、工信、商务、建设、工商、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上企业”发展工作组,制定出台“四上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对发展快、贡献大的企业、乡镇给予重奖。

(三)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企业要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因此,要建立健全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资作补充、银行贷款作保证的技术创新融资支撑体系,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谭咏)

 

 

 

 

附:关于“四上”企业统计的有关问题

1.统计范围

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2.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门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的规模标准改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3.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4.河池市“两带一区”划分

两带”即在东北部(南丹、金城江、环江、宜州、罗城)建设通道工业和现代农业带;在南部(都安、大化)沿红水河一带建设沿江工业和特色农业带;“一区”即在西北部(东兰、巴马、凤山和天峨四县并延伸到都安、大化)建设红水河流域长寿养生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