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使用税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管理

20.05.2015  14:39

  我市自2013年6月作为全区“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市,在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紧密合作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拿土地税收做“杠杆

  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是,我区通过“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实时监控税源及税款征收情况,能够及时发现税收管理风险点,大大强化了税源监控,实现了税源监控的精细化,有效促进土地使用税收入增长。其中,2014年第四季度南宁市城区范围通过以地控税工作核增应税土地面积653.2万平方米,核增税款2007.93万元。

  与此同时,通过“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对土地比对核查,摸清了地籍、户籍全部家底,掌控了应税、免税、不征税土地状况及信息,全面掌握了储备用地信息等,为土地的税收和管理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充分发挥土地税收“杠杆”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截至2015年3月底,南宁市地税部门已运用“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核查了国土部门推送的宗地7280宗,宗地权利人2173个,土地面积21099万平方米。

  土地使用税管理全覆盖

  漏征漏管曾是摆在两个部门间的一大难题。

  如今,依托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地税部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源核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税源管理,有效解决了漏征漏管问题。截至2015年3月,南宁市核查出漏管户18户,土地面积156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252.5万元;纳税人未申报土地32宗,土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438.6万元;纳税人少申报土地面积333.6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306万元;免税土地改变为应税土地5宗,应税面积16.8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105.5万元;政府纳入土地储备6宗,面积45.4万平方米,潜在税源184.5万元。

  同时,南宁市还注重以地控税系统核查的增值应用,核查出58户纳税人存在房产税的漏税行为,核查并入库房产税1486.79万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使用税“无缝隙、全覆盖”管理。

  盘活上千公顷存量土地

  “以地控税”还不够,要实现土地资源的盘活和有效利用,还需要双管齐下,扎实推进“以税节地”见成效。

  为此,国土部门通过“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的应税土地信息分析,获取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未批先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促进国土部门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达到了合作共赢的目的。

  2014年南宁市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面积584.35公顷,处置限制土地105.03万平方米,清理2009年至2013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征而未供土地3689公顷,有效盘活存量土地1254.5公顷,实现了对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