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及其13市(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全部建立

15.06.2016  16:27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黑龙江省及其13市(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已全部建立。其中,13市(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基本隶属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半数以上依托原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机构或政府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兴安岭等市(地)直接挂矿业权交易中心的牌子,实现了“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全部进场、交易信息全面公示、交易过程全程监管”。
    在矿业权市场建设中,该厅重点瞄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该厅先后下发《关于规范全省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进一步促进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关于做好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关于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矿业权公开出让的工作流程及相关文本,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主体诚信、客体合法,信息对称、竞争公平,程序严谨、监管有效”的矿业权一、二级市场交易机制。
      二是创新探索出让方式。该厅在“招拍挂”方式上大胆尝试“两个延伸”:一是把资源配置方向向精深加工产业延伸,与黑龙江省发改委联合推出了12宗矿权进行产业项目一体化招标;二是把资源配置市场主体向市(地)延伸,与鸡西市政府联合推出了22宗矿权公开出让,与双鸭山市政府联合推出15宗探矿权公开出让。
    三是市场建设成果凸显。在省级层面,除创新出让方式外,该厅自2013年起共公开招拍挂出让矿权270宗,涵盖铜、铁、铅、锌、金、银、锡、煤炭、石墨等10余种战略资源矿种,成功出让110宗,成交价8.02亿元,获得了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地市层面,形成了“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矿业权市场建设新局面,矿业权交易日益活跃,交易秩序逐步规范。近年来,黑龙江各市(地)累计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非煤采矿权182宗、协议出让28宗、转让17宗,成交金额1.08亿元。
    此外,黑龙江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多数交易平台依托原有的收储机构,现有交易场所和办公条件无法满足需要;市级矿业权交易平台人员的专业力量有待加强,舆论氛围尚需进一步营造;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均有待调整;矿业权交易政策亟待统一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