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严抓严管燃气市场

07.09.2015  12:03

  为排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燃气经营秩序,今年以来,市城乡建委、市燃气管理处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加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确保瓶装气市场秩序的规范。近期,市燃气管理处联合城区燃气管理站、公安、消防、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了非法经营的网点。8月11日,市燃气管理处联合西乡塘区燃气管理站、公安等部门,在屯渌村二队50号不足20平方米的民房中从塞满了桶装水及各种香烟的隐蔽处查扣了大小液化石油气钢瓶共27个。随后,又在屯渌村三队8—8号的民房中,不足12平米昏暗潮湿的平房查扣了大小不一的钢瓶32个。接着,在石埠奶厂十字路口的8号铺里面,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里面发现了堆放着大小不一的钢瓶75个,也依法予以查扣。8月14日,在金沙湖石西村2队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里堆放着大小不一的钢瓶24个,经查,属于无证非法经营,市燃气管理处依法予以查扣了全部钢瓶。据统计,截止8月底,市城乡建委共组织执法120次,取缔非法燃气点61个,查扣钢瓶1917个。

  在取缔非法“黑点”的同时,市城乡建委、市燃气管理处还加强对经营者和周围群众进行燃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宣传非法经营燃气的危害性,正确识别和购买正规经营点的燃气,增强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杜绝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稽查工作中,发现有跨范围经营燃气的广告牌,都要求经营者立即将相关经营燃气的广告牌、广告标语、标识拆除或者拆除。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燃气市场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燃气市场无证经营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企业和广大群众反映良好。

  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市燃气管理处将继续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让隐藏在出租屋、杂货店、流动车辆内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无处遁形,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