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市委书记带领干部开网店令人担忧

17.11.2015  14:12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包括乡镇书记和家人在内的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我在小店已经赚了188.17元的佣金,我曾在会上宣布,我一分也不要,会返给我们的电子商务公司。”刚刚过去的“双11”,敦化市青钩子乡老屯村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上榜者,荣登农村淘宝十大土豪榜第十名(11月16日《新文化报》)。

  敦化市委书记开网店,成了昨天留言上万的热门新闻。按道理,根据公务员法(第53条),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等),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都被严格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允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敦化市委书记在微信上开店卖特产,是不是违反了上述规定,成了网友们热议的焦点。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基层公务员做生意,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破坏性。比如同样卖大米,比起普通经营者,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和掌握的信息或许能相对容易和精准地将大米送进销量好的大卖场。这是不公平的竞争,也会滋生权钱交易和腐败。更何况已发生过个别公务员将为民服务抛之脑后,一心谋取私利的情况,害处就更显而易见。如果允许公务员参与经商,经营不力的话,单位还要收拾残局,因此现在各国对公务员参与经营的行为都非常谨慎。

  而国情下,地方党委和政府多肩负着促进地方发展的重任。联系到本事件中敦化市委书记开网店的前传,是受浙江电商小村致富的触动,为带动敦化本地经济发展,才决心带头在网上开店,承诺收入充公,并鼓励机关干部都用实际行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有开店之名,并无经商之实,敦化市委书记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书记名义为地方特产做的一种宣传。

  不过,对本事件后续发展,笔者有三点担心。一是在市委书记带动下参与进来的其他领导干部和家属在网店上的收入如果归了个人,该怎么办和怎么看,是算帮忙还是招商引资集体分红,这是个问号,或许并不都当然合法。二是敦化网店业绩榜上有名,能证实产品的市场和网络销售的巨大能量,但并不能说明领导干部开店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其他地方不可贸然效仿。三是为避免瓜田李下的尴尬,从当地经济长远发展考虑,宣传可以,具体参与须尽量避免。放手让经营业主在市场环境下自主经营,自立自强,有助于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迅速诞生和成长。当地政府可以从培训网络销售的操作方法、提供积极的政策环境等方面提供具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