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农普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农普宣传动员工作

07.09.2016  21:03

近日,百色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百色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作总体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各主要新闻单位,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54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认真全面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领导重视、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群众配合的舆论氛围,确保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变化、找准“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科学指导农业农村发展转型升级最重要统计调查方法之一。近10年来,全市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人口结构布局、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此次农业普查获得的基础资料既是对“十二五”时期“三农”发展成果的检验,也是“十三五”规划开启的基础,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开展农业普查,不但可以全面摸清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而且有利于找准重点和着力点,及时调整、完善适合市情的农业农村政策。对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要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贴近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在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对象范围、法律义务等;普查登记阶段和数据处理阶段要重点宣传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曝光;资料开发阶段的重点是宣传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通知》强调,百色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力求做到新颖活泼。通力合作,积极营造领导重视、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群众配合的良好实施环境,为普查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