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08.12.2017  13:57
  12月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的重要性,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切实提高新时代督促检查工作的效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围绕全局、大局抓督查,紧扣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处处为全局、大局服务。要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持续跟踪推进落实,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成效、取信于民。要健全督查制度,按照自治区《实施意见》提出的十项工作制度要求,形成长效机制。要整合督查力量,科学督查、有效督查,利用多种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做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落实督促检查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党办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参与的督促检查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将做决策、抓督查、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党委工作部门、党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提高督查成效。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党委督查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