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守住底线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02.04.2015 13:1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农村五保户、在乡在企复员老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及医疗救助得到保障,河池市明确各级政府筹措责任,落实城乡低保资金筹措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河池市采取“四清一推”措施,紧扣规范低保范围、低保标准、操作程序、资金管理、服务监督等五个要点,及时成立核对中心,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2015年,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本级成立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率先在全区设立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逐步实行科学规范管理。
二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方面,调整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另一方面,提高救助比例,全面取消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落实保障对象医疗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政策,积极筹措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定期生活补助、抚恤补助、一次性生活补贴等资金,及时将上级各类补助资金拨付主管单位,确保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和医疗水平得到改善。
信息报送:河池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2.04.2015 13:16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赴桂开展完善边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题调研
2018年9月25—29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