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成效好

15.10.2015  18:44

贺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一年来,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了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一是2015年,市、县(区、管理区)两级先后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二是市政府分别与5个县(区、管理区)、42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全市严格执行各类评先评优、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县区、重点镇书记个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关键在于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和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市委明确一名常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市安委会主任。二是今年市委常委会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听取2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三是全市逐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五级五覆盖”,5个县(区、管理区)、61个乡镇(街道办)和部分村委会均实行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昭平县昭平镇、钟山县回龙镇、富川县莲山镇等乡镇书记、镇长同时主持参加每季度的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

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市委、市人民政府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安全生产“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各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投入。市本级每年安排100万元左右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三是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技进步。2015年市安监局和市科技局共同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报科技项目1项,市科技局下拨5万元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示范经费用于我市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四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已有100家企业达标。五是打非治违深入开展。1-9月,组织检查组174个,检查企业966家,排查隐患3721项。其中:非煤矿山方面,检查企业105家,排查隐患389项。危险化学品方面,检查企业46家,排查隐患138项。道路交通方面,查企业53家,排查隐患193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市委、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源头监管治理和事故防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1-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18起、死亡60人、受伤70人、直接经济损失74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0.13%、35.48%、54.84%、31.24%;全市纳入自治区控制指标考核的各类事故共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6.73%,比进度控制目标少死亡18人,进度控制情况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前列。(张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