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4.02.2017  10:04
  近日正式印发实施的《南宁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简称《规划》)中提出,南宁市将采用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到2020年,实现98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我市将积极稳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本地长成子女市民化,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在就业方面,我市将建设县(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力争实现到2020年,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在医疗卫生方面,我市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范围。

  《规划》提出,在住房保障方面,南宁市将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畴,建立完善分层次的政策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提供的城镇三级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等建设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租赁的公租房。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等。

  同时还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鼓励和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确保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家庭住址相对就近原则,在相应城镇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财政奖补政策等,到2020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9%以上。

  此外,南宁市还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覆盖范畴。允许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等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城乡衔接办法,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7%以上,社会保障卡覆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