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举办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专题学习班

25.11.2016  19:05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加深对《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11月24日,南宁市工商局在南宁广告产业园创客城举办南宁市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专题学习班。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南宁日报社、广西政协报、广西红豆杂志社等南宁市主要大众媒体单位60多人参加。

  会上,南宁市工商局围绕法律依据、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对象、具备条件、提交材料和法律责任等广告发布登记七大重点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对大众媒体单位2016年典型的违法广告十大表现进行解析,同时要求大众媒体单位坚决遵守法律规定,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媒体形象和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南宁广告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人对南宁广告产业园情况做了介绍,并邀请参会人员参观了南宁广告产业园创客中心——南宁创客城和核心区——广告产业大楼。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南宁市工商局在法规施行前组织培训,意义重大,让我们对广告发布登记相关要求和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切实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南宁广告园区的宣传推广,共同促进和推动首府南宁广告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