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建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21.06.2016  03:10

北海市建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本网北海讯   为了完善金融扶贫财政激励传导机制,2016年以来,北海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财政激励机制,积极筹措和安排各级财政金融扶贫财政激励资金,建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各级财政安排金融扶贫财政激励资金共计2219万元,其中:贷款风险补偿基金611万元,扶贫贷款财政贴息35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96万元,支持建立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支出453万元。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扶贫激励机制的作用,该市辖县区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合浦县制定了《合浦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资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上,资金从自治区财政、市财政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县财政预算资金统筹切块安排,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行国库管理,封闭运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由县财政、扶贫部门共同管理。扶贫小额信贷审贷和管理由农合机构负责,按险补偿资金规模放大10倍以内为扶贫小额信贷规模,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