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6.02.2017  17:34

2016年10月,司法部对2015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柳州市总工会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在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柳州市总工会在自治区总工会和中共柳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主动介入热点、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探索新时期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积极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管理矛盾和劳动关系冲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五美五好”柳州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构建工作网络,打造 “一小时”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圈新体系。即重点加强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全力支持县(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站辐射网络建设、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向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和农民工集中区域等基层延伸网络建设。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构建“三个平台、三位一体”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三个平台”的第一个平台是坚持开展工会主要领导月度大接访活动;第二个平台是推出所有工作日律师定期值班制度;第三个平台是实施工会新媒体建设,拓宽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新途径。“三位一体”是指“集思想关怀、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三是提供工作保障,落实“三个到位” 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新举措。工会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到位,严格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到位,形成长效化的维权服务机制、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到位,建设专业化的维权服务梯队。四是提升工作质量,做到“三个满意” 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新水平。做到了职工满意、企业满意、党政满意。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重要的社会服务窗口,是体恤职工疾苦和把握民生脉搏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载体。我们将以“学法用法、维权维稳、促进发展”为法律援助目的,以“源头、整体、具体”维护为方略,以“依法、主动、科学”维权为要求,团结动员全市职工积极奋发进取、锐意改革创新,为柳州在全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