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16.03.2016  09:44

  3月1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于近日正式挂牌成立。

  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5年建立以来,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显著成效,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一是覆盖面逐年扩大,二是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三是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升,四是建立了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五是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但是,南宁市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一直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基金统筹,由于基金的分散,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大数法则”,缺乏市级的统筹规划,基金抗风险能力不高,导致部分县(区)出现年度基金透支的现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编办、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6年开始实行基金市级统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