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27.08.2017  12:22
  8月25日上午,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现行《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府发〔2014〕27号)自施行以来,对加强和规范我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形成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有必要对《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缩小了政府定价范围,厘清了与《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复的内容和条款,删除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内容,并对超出免费停放时间后的计费规则进行调整。《办法》还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道路停车泊位相关收费收支信息公开”等条款。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推进南宁城市绿色发展,提升城市便捷程度,构建城市和谐环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推动城市智慧管理,创新城市发展体制机制,对加快建设“四个城市”,提高南宁宜居水平意义重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宜居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力争到2020年,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宜居度位居全区前列,南宁市成功申报自治区宜居城市奖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廊建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安全、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18项“美丽广西·宜居城市”范例项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