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26.10.2017  21:03
  10月25日,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

  会议指出,《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07〕162号)和《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南府办〔2012〕39号)自施行以来,扶持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目前,我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和实力稳居全区首位。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培育,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会议要求,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解决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与消费升级的矛盾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要坚持促进农民普遍受惠、促进利益机制完善、促进优势产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发展、促进品牌质量提升、促进统筹兼顾发展的原则,推动农业产业化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切实保障南宁市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适当提高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0月1日起,各城区(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各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民生保障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各项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