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公布

14.01.2016  10:39

  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公布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王煜霞)1月1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南宁市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南宁市本级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已公布,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共19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11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2项。未列入3个清单的,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悉,3个目录清单中,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共19项,涉及农业、环保、城管、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民政、气象、公安等行业。涉企经营服务收费11项,其中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为1500元/户,廉租住房、政府投资或BT模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700元/户收取;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1500元/户收取。污水处理费按1.17元/立方米收取。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2项,具体为气象防雷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收费目录清单是政府及价格等部门的定价权力清单,列入清单的,实行政府定价;没有列入清单的,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下一步,市物价局还将结合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的清理,取消一批原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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