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圆满完成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08.11.2016  19:04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通过社会监督促使政府在财政工作管理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南宁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认真做好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截止10月26日,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379个预算单位(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14个,二层单位265个)全部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率达100%,决算公开的范围实现全覆盖,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今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要呈现以下亮点。

  一、决算公开实行三个统一的要求。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各部门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格式”三个统一的要求在广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之一进行公开。决算公开三个统一的要求有利于我市政府各部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社会舆情舆论,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决算公开的时间更为及时。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在市财政部门及市属各预算单位的紧密配合下,南宁市财政部门在2016年10月10日完成了对各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各预算单位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后仅5日内就基本上公开了市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三、决算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本次决算公开支出功能分类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部门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决算公开中对上下年收支变动情况、决算差异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不仅与预算数、上年数均进行了比较说明,而且细化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等,使社会公众更能了解钱到底花在哪里。

  四、决算公开的力度逐年加大。南宁市决算信息公开已实施三年,今年首次增加公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和预算绩效评价等,全方位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有力推进了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