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暖人心——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纪实

26.11.2014  12:00

  广西检察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罗艳华)“痛失至亲让我们倍感心寒,是检察院的救助让我们觉得温暖,让我们有了好好生活下去的信心。”近日,年近八旬的黄老伯含泪向防城港市检察官说道。今年1月,黄老伯的儿子、孙子因宅基地积怨被邻居捅伤致死,黄老伯突然失去两个至亲,万分悲痛,该案件到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防城港市检察院发现黄老伯一家及其儿子一家家境困难,便对其进行救助:为黄老伯一家及其儿子一家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联系防城港市妇联一起来到黄老伯家中,亲自送上救助金和一些防寒慰问品。

  类似黄老伯这样得到检察机关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2010年1月至今,防城港市已有31件62人,共发放救助金26.85万元。此项工作自2009年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出台《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已推行5年。

   地方重视:人均救助金额全区前列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在这5年间救助的范围和人数、金额逐年扩大和上升,人均救助金额也走在全区检察机关救助的前列,这得力于当地政法委、检察机关、财政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两级检察院打起“主动仗”,加大沟通协调、请示汇报的力度,加大救助经费申请力度,争取为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申请最大限额救助金,政法委、财政部门在审核、拨款程序中“快审快拨”,确保救助的及时性。2013年东兴市检察院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家属申请1万元救助金,东兴市委政法委在审核时给予增加到1.5万元,且从申请救助到核发救助金仅用半个月时间,真正体现了司法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刑事被害人救助更名为国家司法救助,救助程序也从原来的“办案单位提请—政法委审核—财政拨款”改变为“办案单位提请—财政核拨—政法委备案”,两级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确保了救助款项申请及拨付程序的顺畅。今年9月,防城港市检察院在新的救助程序实施后首次为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三个受害家庭共申请救助金2万元,市财政局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救助资金核拨给市检察院。

   延续爱心:注重后续帮扶和回访

  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是辅助性救助、一次性救助,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解决的只是燃眉之急,如何为救助对象寻求长期生活保障,是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思考得更多、更远的问题。

  2013年12月20日下午,防城区华石镇谭大叔的儿子在学校门口被同校同学捅伤致死,谭大叔一家属于特困户,妻子患病一直无法工作,市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为谭大叔一家申请到1万元救助金,并带上食用油、米等生活必需品一起送到谭大叔家,得知谭大叔家的低保、保险赔偿款、妻子治疗费等未落实,马上联系当地村委会尽快办理,同时联系保险、教育等部门落实赔偿款,联系残联、医院等落实医疗服务。

  这是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在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后续帮扶的其中一个例子。对每一笔救助金,有条件的均亲自送到救助对象的家里,详细了解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视情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寻求办理低保、医疗服务等多种救助方式,并坚持回访,通过了解救助对象在获得司法救助后的生活情况、跟踪相关帮扶措施的落实,继续为救助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上争取更多的关心,将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延续下去。今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回访救助对象5名,其中未成年人3名。

   异地救助:打破司法救助地域限制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打破救助地域限制,只要是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办案部门都会向被害人家属说明国家相关规定,并积极协助办理。

  2013年12月4日下午,家住广东英德的邱大姐给防城港市检察院送来一面“雪中送炭,为民解忧”的锦旗,还有一封朴实却发自肺腑的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救助,在此之前,防城港市检察院为邱大姐申请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这是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个异地救助案。2012年9月,邱大姐的丈夫独自一人在东兴打工时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用木棍打击头部致死,而邱大姐失业在家,还要照顾两个在校的未成年女儿。防城港市检察院收到远在广东英德的邱大姐的救助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由于涉及到首次对流动人口进行跨省异地救助,救助过程面临诸多困难,该院从救助费用标准、申请审核时间等方面给予合理的差别性对待,最终成功为邱大姐一家申请到1万元的救助金。该案例给予检察机关对于流动人口、跨省异地的司法救助开启了新的模式。

  形成合力:拓宽救助方式和渠道

  针对国家司法救助方式单一的问题,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新机制。上思县院就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县民政局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建立社会救助对接平台工作实施办法》,即检察院与民政局搭建接力救助的对接平台,实现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渠道的无缝对接,最大程度巩固延伸司法救助效果。通过与民政局建立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对于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转介需求,帮助民政救济、社会救助迅速跟进,解决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争取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除了经济上的救助,防城港市检察机关还注重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对被害者家属精神上的救助。今年11月,防城港市检察院与市妇联来到防城区大菉镇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市检察院为救助对象黄某龙、黄某平、黄某全三个刑事被害家庭送去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市妇联为他们送去了“母亲慰问礼包”,并给他们进行了心理咨询和情绪抚慰,从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给予关心和关怀,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