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七项举措落实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06.02.2017  17:34
  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坚持投资拉动,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坚持抓好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民生工作,加快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南宁市水利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从七方面加以落实:

  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切实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做到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落实,加快市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强化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及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二、突出精准扶贫,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设施。一是要深入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2017年底前全市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二是要进一步夯实惠农政策,深入实施区域规模化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计划实施2.4万亩灌区改造为民办实事、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建设,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县区农业产业发展。三是要继续抓好石漠化片区、定点扶贫和扶贫联系点的水利帮扶工作,加快贫困村脱贫。

  三、坚持“治水、建城、为民”理念,深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一是要建立健全以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三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二是要继续落实“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强化邕江、大王滩等市、县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邕江取水口上移工作。推进大王滩湿地公园建设,加大入河排污口、跨县区重点河流交接断面、18条内河入邕江河口水质监测,配合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三是要抓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邕江两岸综合整治和开发建设、大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的清理退出工作。四是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和查处侵占水利工程案件。

  四、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作建设。一是要加快推进龟山堤、仙葫半岛堤、邕宁水利枢纽工程、横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二是要推进清水河提水工程、芳雷水库、邕宁区防洪二期工程、那平江堤、五合林场堤、横县县城二期堤防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要推进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四是要推进全市防汛信息化体系建设。五是要推进市灌溉试验站的搬迁工作和科技推广工作。

  五、紧扣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水利工程验收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责任分解,扎实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5大类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六、坚持依法治水,不断提高水行政综合管理能力。一是要完成《南宁水土保持条例》制定工作。二是要深化简政放权,强化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要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大联合执法,依法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四是要推进国有水利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升管理水平。五是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六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促进工作落实和项目建设管理。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注重精准发力,把发展的方向、工作的重点和主观的努力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抓实干、善做善成、造福于民,为首府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水利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