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8.07.2016  18:16
  今年以来,南宁市水利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集中,通过三项措施推进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服务的满意度。

  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围绕简政放权,根据部门履职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权限下放,通过编制责任清单、流程图,明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明确追责情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大幅度提升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2016年以来,市水利局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4件,办结105件,无超时办结现象。

  落实政策,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审批事项的取消决定,扎实开展已明确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事项按程序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系统中删除,下放事项按自治区水利厅下放范围及时制定下放方案。

  授权到位,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市水利局授予驻南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水利局窗口行使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制证权、送达权等职权,同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审批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和行政程序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南宁水利局窗口首问责任人获得“2016年第一季度”优质服务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