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调研指导活动

16.10.2015  10:01

  10月12日、13日,南宁市法制办蓝旭高副主任带领行政执法监督科3名同志分别到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安监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调研指导活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活动,认真准备了汇报材料,并由分管领导向调研组汇报了本单位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做法以及创新点和亮点。蓝副主任在调研会上充分肯定了各示范点创建单位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争取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市推广。南宁市人社局2012年10月26日被确定为南宁市首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示范项目为“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的途径、程序、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文书”。三年来,该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导向,以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为抓手,加强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并采取多项举措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一是健全案件办理制度,制定了《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案由规定》等12项制度,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标准;二是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健全案件办理系统,特别是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强化全程监控,实行专案专办,主动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接;三是秉承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的传统,有效推进执法效能建设;四是坚持以建设“职业化、专业化”队伍的目标,扎实推进系统干部全员培训。

  南宁市城管局示范项目为“探索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该局为全面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在创建中积极探索创新点和亮点:一是以综合执法为目标,协调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户外广告、“两违”查处、泥头车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按照“两办法一标准”的规定,明确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周、季度、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层级监督;三是打造“城管上街品牌”,推行执法队伍队员形象、执法规范和执法装备标准化,推动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

  2014年南宁市教育局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8个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该局为推进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一是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融合到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项目中,并且提高专项经费预算;二是突出重点,坚持依法决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坚持“先审查后审议的原则”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清理;三是坚持“专人负责,保障经费,积极宣传,创新品牌”原则,进行普法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开展读书学法活动,并且在市二十一中和北湖北路学校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四是全面完成审管分离,设立行政审批办,形成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的教育管理体制;五是立足诚信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六是规范管理学校办学行为;七是全面启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试点先行制度,组织确定了3个学校章程建设实验学校。并确定以制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契机,构建完善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三项工作计划。

  南宁市公安局于2012年、2013年分别被南宁市、自治区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点。该局的示范项目是“创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建立一系列领导干部及民警的学法、用法制度,鼓励民警报考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司法考试;依托网上警务平台,全面推行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外的全部案件实行网上办理;细化裁量标准;坚持案件在办案区进行,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创新警务机制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交警执法模式。

  南宁市工商局于2012年、2013年分别被确定为市级首批、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该局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以服务创新为目标,在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工作中实行助导制,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行“一照一码”模式,消费维权实行引导制;积极支持企业质押商标权融资入股,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监管工作;注重抓好案后帮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推行“履约保证金”和“失信惩戒”两个办法,开设“文明课堂”。

  2012年、2014年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被确定为首批市级、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三年来质监局紧紧围绕“创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每年都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并进行第四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修订;二是运用“质检大讲堂”、每周办公例会等对执法人员开展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学教辅导;三是强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推行“阳光案审”,案件办理向社会公开;四是坚持“质监为民”的理念,提升依法行政实效。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对示范点创建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多项举措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一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坚持“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分期分步组织机关和支队人员学习熟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完善制度,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汇编成册下发到各科室,并制定《南宁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等8个配套制度;完善法制审查机制,坚持不审查不上会、不上会不审批;三是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制度,举报制度以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同时对执法目标和检查次数实行3个等级分类分级管理;坚持查处分离;五是加强监督,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执法检查,坚持每年开展2次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并定期举行“安监论坛”交流案件经验,提高执法水平。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第一批、第二批市级示范点验收以及召开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点经验交流会做准备,以推动各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推动力,为做好该项工作,市法制办共分为五个调研小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对我市37个依法行政示范点进行包干指导。其他各组的调研活动也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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