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积极开展农机依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

12.12.2014  14:39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政府第55号令)和桂林市法制办[2014]10号《关于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桂林市农机局积极开展了我市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桂林市农机局领导高度重视2014年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实施,发文要求各县(区)农机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立即组织市局安监科、市农机监理所人员,以农机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成立评查小组,对我市农机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进行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农机监理执法案卷(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案卷),农机维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先后听取了各县市(区)农机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抽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案卷,重点检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桂林市农机行政处罚自由截量标准》进行处罚;以及农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农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规范制作。

在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评查小组对各县(区)农机局和市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认真查阅,各农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有两人以上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经办理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规定制作,末出现违法乱纪、投诉的现象。但是,这次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保管档案的设备不够完善,有的没有档案室,没有专用保险柜存档,堆放在桌面上;有的行政执法案卷没有编成目录和编号,行政处罚文书的签名笔迹相同等问题。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了我市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总结了农机行政执法案卷工作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