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积极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8.08.2017  09:35

近日,贺州市印发《贺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通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及模范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摸清该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方案》明确,要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数据搜集和整理工作。要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对考核指标所涉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创建模范市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创建活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争取考核评优。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活动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结推广各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典型经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闲置土地处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建立公告制度,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操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动态监管、督导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突出特色,与该市已确定开展的高铁新城节地试点结合起来,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途径和办法,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