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全面公布

16.10.2015  10:01

  10月14日,南宁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级第二批35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日公布实施。至此,南宁市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精简权力事项比例逾六成

  南宁市是自治区确定的全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初开始,南宁市把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

  南宁市纳入清理范围的54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权力事项7358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规范,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4704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64%。目前,54个部门单位保留权力事项共249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82项,下放的权力事项825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66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0项。

  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部分组成。54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角度,明确主要职责578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2744 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87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59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4项。

   下放825项管理事权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南宁市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过程中着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乘法”,着重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这次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把原来表述比较原则的职责进行细化,一项项仔细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不留死角,是部门权力的一次大起底,列清了行政权力的底数,也为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

  54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精简率达64%,结合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清理完成市级设定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对上级设定市县实施审批事项的清理,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同时,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下放基层就近实施825项管理事权,推进了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通过依法依规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同时重点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对每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均明确了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同时,突出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每一项均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方式、程序、措施等内容,有力推进各部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两张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之后,清单之外,部门不得再行使额外的权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中所列的行政权力,市政府要求各个部门都要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监督。

  部门的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梳理确定之后,将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南宁市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7%,财政收入增长9.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14%,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市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截至8月31日,南宁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7416户,比去年同比增长59.03%,各类市场主体新增数占全区新增数的1/3以上,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南宁市将依据新出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进“两张清单”的深化利用和长效管理,加强“制权”机制建设,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权责事项在平台上运行,推进网上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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