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增强责任意识 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30.09.2016  18:08
  9月27日上午,南宁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结合南宁市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祝广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自治区党委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巡视监督全覆盖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要重点抓好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市委巡察组,建立巡察组组长库和人才库,及时研究配套建立巡察办法等工作。督促各县区及时传达学习全区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领会精髓要义,尽快按照要求建立机构,配备人员,完善制度。三是科学把握巡察定位和重点,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当前,要做好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收尾工作,指导好各巡察组完成好巡察报告,务必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