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成效初显

09.06.2015  12:06

  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成效初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 乐 通讯员 刘冬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工作不再受牵绊,局面一下就打开了。”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市实行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一个多月以来,派驻纪检组积极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的“前哨”作用、监督检查的“堡垒”作用和办案纠风的“拳头”作用,各驻在单位积极协作,初步形成了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新格局,新领导体制、新管理机制的优势正逐步显现出来。

  履职思路进一步明确

  “我们改革的目标就是为了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取得监督覆盖面更宽、监督检查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惩防体系更完善的明显成效。”在改革启动之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雷永达就明确了改革的初衷。

  今年4月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市纪委统一派驻27个纪检组和派出1个纪工委,实现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双管单位以及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各派驻机构积极适应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深入基层,不断探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派驻高新区纪检组制定出台《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和《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明确责任,指定专门领导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负其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派驻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纪检组结合“阳光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调好焦点,对准目标,及时掌握案件线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月28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派驻纪检组组长卢树银率队分别到正安、民涵2个农场开展带案“下访”活动。活动当天接待来访群众40多人次,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5个,并于当天已转办相关部门处理;掌握涉案线索3条,为取得案件的全面突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进驻教育局以来,坚持边组建边履职,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主动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充分对接,深入了解情况,建立工作联系,着力加强对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杜绝“等、靠、要”的惰性思维,快速进入角色,主动研究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厘清职责,找准定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全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了组长主持全面、各副组长分管、检查员协助的工作格局,并明确了正、副组长的定点联系归口单位,为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积极转变角色、迅速进入状态开展工作,列席归口监督单位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到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调研,摸清底子,找准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南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派驻机构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责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分解任务、推动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从整体上提升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水平。

  监督检查职能得到增强

  “过去我们的‘吃穿用’都在驻在单位,是双重管理;改革后我们的‘娘家’是市纪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上不再有思想束缚,不再有顾虑和牵绊。”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长罗恩萍坦陈,改革后,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得到了加强。

  过去,部门内设纪检机构,纪检组长为部门党组成员,这种体制使得部门党组——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和部门纪检组——这个监督主体,事实上同为一体。改革后,派驻机构从部门内部分离出来,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对市纪委负责。自此,派驻机构以“独立”的监督主体出现,而驻在部门也以“纯粹”的责任主体出现。

  “改革前,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还要分管部门的人事、老干、妇女等行政事务,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分散,加上人手有限,导致监督乏力。”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长雷小聪指出了以往监察机制存在的弊端。

  改革明确了“两个主体”,斩断了过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在人事、经费、待遇等方面的种种政治、经济利益关系,形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单纯”关系。这种监督关系的变革是这次改革的本质所在。

  实践证明,改革让上述弊端得到了有效遏制,“两个主体”的分离,实现了由“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以及“对上监督”向“对下监督”的转变。过去的部门内设纪检机构,与部门党组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检机构对党组、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上监督”,这种监督体制直接导致了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以致监督形同虚设。

  “改革后的派驻机构,代表的是市纪委,是‘对下监督’,监督权威、震慑力大为增强。”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长孙俊高表示,正是这种“监督关系”的变革,解放和提高了“监督力”,监督成效得到极大提高。

  由于受市纪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而对干部统一使用、专职专用,更让他们能集中精力抓好监察。“受掣肘少了,互相支持配合多了;冲在一线少了,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多了;陷入利益纠葛的顾虑少了,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点子多了。”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长余文生感触地说,改革前后的确大不同。

  不仅如此,改革也使得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常态化。如今,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列席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阅文件资料、开展明察暗访、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规范行使权力,严格执行规章。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各派驻机构针对驻在部门原有制度进行认真分类梳理,从增强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两个方面入手,力促“两个责任”的落实,推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的创新,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为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市直机关纪工委召开了三个层次的会议,分别与党工委书记、委员、工作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交流沟通;明确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理顺原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的关系,促进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党工委监督与被监督职能的双向转换。

  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工作,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决将不该管的事交给主责部门,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党组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表示自觉接受派驻局纪检组的监督,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组织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一把手”做到“四个亲自”情况,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等情况,及时敲警钟,着力打好“预防针”,严厉查处违反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协调驻在单位,深化“双严” (严肃作风整顿、严格廉政监督)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双严”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做了完善,充实了教育内容,细化了教育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对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廉政工作风险点开展重新排查,形成新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执行。通过责任分解和细化,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有所担责,促进工作落实。

  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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