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13.04.2016  19:24

4月7日,由贵港市法制办牵头起草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草稿)》已完成公众参与、组织论证工作,已提交贵港市政府常务会予以审议。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草稿)》采取列举、兜底及排除条款界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要求决策起草单位应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用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强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制度,针对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要求决策起草单位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由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决策的稳定、可行。完善了合法性审查的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体现出重大决策有法可依、依法追责思路,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