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五举措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25.09.2015  09:13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南宁市财政积极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多方筹集财政性资金,着力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支持全面提升公共体育产品供给能力,有力促进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是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市财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0—2014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4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2015年,市本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全民健身经费4510.87万元,今后还将逐年提高。 

   二是积极落实自治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体育项目资金。 为鼓励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该市自2010年起实施体育惠民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从市财政本级预算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60条户外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同时,以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体育项目为契机,积极配合体育主管部门申报上级补助资金,2014年争取自治区下达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建设补助资金71.25万元,其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暨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村级篮球场项目4万元、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篮球场项目建设经费67.25万元。 

   三是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全民健身项目的投入。 一方面,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09年起每年建设一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建设一个篮球场和组建一支农民篮球队。截至2014年底,该市共投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08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9258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546万元),已建成509个篮球场。2015年,计划安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3000万元,建设134个篮球场;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广西及南宁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为全面构建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2015年市财政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健身项目经费590万元。其中,50%的街道办建成“两个一”,即一个小型全民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场;80%的乡镇建成“两个一”,即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个小型全民健身广场;100%的社区建成“两个一”,即一片多功能运动场地、一条健身路径;80%的行政村建成“两个一”,即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外乒乓球场(配置两张乒乓球台)。此外,市财政还安排66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部分训练运动场馆免费对市民开放,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促进体育运动场馆免费开放。 

   四是加大对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的财政投入力度。 一方面,通过财政性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广西体育中心一期,目前市财政已累计核拨广西体育中心一期建设经费14.8亿元。此外,今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广西体育中心引入科学管理和运营手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广西体育中心的物业、安保等运营经费予以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方式,创新体育场馆管理模式,打造李宁体育园品牌。由市体育局投入土地,李宁基金会捐赠出资,建设李宁体育园综合馆、游泳馆等4个高标准体育场馆,建筑面积527亩,总投资2亿元。 

   五是引导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体育消费。 2014年,市财政下达中央补助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1344万元,专项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通过中央、自治区大型体育场馆奖补资金的引导,支持广西体育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提高场馆服务水平,丰富健身活动内容,促进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同时,落实2014年减免李宁体育园土地使用税1695.87万元,保障其低收费开放,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 

 

报送单位: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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