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见实效

27.09.2016  15:08
  2016年,南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细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南宁财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一是通过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PPP项目的基本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了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南宁市快速公交(BRT)试点工程、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等15个PPP项目的基本信息。二是在南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PPP工作专栏,及时公开PPP项目工作动态和公告采用PPP模式推进的项目名录。截至目前共公开PPP项目工作动态14条;每月定期更新采用PPP模式的15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三是定期编制《南宁PPP工作简报》,及时公开PPP项目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共编制简报5期。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公开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南宁市财政及时转发上级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通知相关执收单位取消、免征相关收费。对降低、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收费政策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纸以及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南宁价格信息网站予以公布,并指导收费单位以公示上墙、发放小册子等方式在收费现场进行宣传,通过政策公示推动社会知情。

  (二)公开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在南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等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关于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创业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及收费详情信息。做好收费清单管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根据职责分工,已于5月底在其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布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并对收费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市本级各执收单位已按要求进行收费项目清单、收费详细信息的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一)确保预算公开时间及时。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的规定,今年2月20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后,南宁财政局于3月8日公开2016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达到20日内要公开的法定时限要求。同时,督促各部门在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除3家涉密单位外,其余市直115家一级预算单位均已按时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

  (二)确保预算公开内容完整。市财政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南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南宁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预算报表,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市属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情况、政府举借债务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实现2016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完整全面公开。

  (三)确保预算公开数据准确。公开的预算数据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将支出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将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着重强调部门要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