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积极保障村(社区)“两委”干部生活待遇

16.05.2016  20:51

        北海市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干部生活待遇,想其之所急,解其之所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提供保障。一是稳步提高基本补贴。从2012年起,连续四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高村干部基本补贴,人均每月较2011年增加了800元,提高村干部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与县区按照1:1比例负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财政每年足额安排资金并通过转移支付补助方式下达县区财政,由县区财政予以足额按时核拨。目前,村两委干部人均工资较2011年增长92%,远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大大调动了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出台政策进行救助。2015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北海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从2015年9月1日始,由市本级财政和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县区“两委”干部工伤保险费,确保“两委”干部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适当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报送单位:北海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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