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贴息帮扶生活困难群体贷款续保

17.11.2015  19:09

柳州市财政贴息帮扶生活困难群体贷款续保

 

柳州市人社局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功能, 着眼解决困难人员无力续缴费用的问题,开创性实施社保扶贫,2015年在全区首创出台《柳州市生活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暂行办法》,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贴息帮扶中断缴费的生活困难人员贷款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少可以解决10000名困难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创新开辟“政府担保、财政贴息、银行贷款”的助保途径。 按照“自愿申请、保而不包、退休还贷”的原则,借款人在缴纳每个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500元后,剩余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政府贴息助保贷款,借款人各个年度的贷款累计总额不超过5万元,借款人达到退休年龄前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市财政承担,退休后借款人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按不低于借款人每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0%的比例偿还,偿还期不超过10年。申请“助保贷款”后,帮扶对象能够逐年参保,退休后的生活有了保障,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二是切实解决灵活就业断缴人员的现实难题。 柳州市目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约有4万人。随着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在岗平均工资逐年上涨,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上升,部分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人员,由于生活困难、无力承担每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而导致参保中断。参保人员断缴后,可能无法享受基本养老金,或者计算基数降低,影响其切身利益。“助保贷款”旨在为断缴人员提供免费、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费贷款担保结算服务,将生活困难的原已参保人员纳入财政贴息助保贷款帮扶对象,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促进柳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按照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每月2000多元的待遇标准测算,柳州市出台的《柳州市生活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暂行办法》帮扶生活困难群体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一政策,将解决近万个家庭日后的基本生活经济来源问题,意义重大。

三是提供减缓柳州市 城市二元结构”带来矛盾的新思路。 柳州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国有企业体制转轨、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内外经济形势收紧等多重因素作用下,面临着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贫困人口、社会老龄人口等增加的社会保障难题。一方面,城市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居民收入低于城市原住民的“城市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政府社会养老服务支出负担沉重,另一方面,社会贫困人口缴不起社保费的现象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保障问题的恶性循环。“助保贷款”以贫困人口养老保险断缴难题为靶向,丰富养老基金池,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注入新动力。(供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