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农田水利条例》

29.11.2016  13:36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李静)11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学法讲座,学习《农田水利条例》。市长周红波主持学法讲座。

  《农田水利条例》已经今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7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讲座上,市水利局局长李伟进解读了《农田水利条例》,并对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对如何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农田水利工作提出了建议。

  就学习贯彻好《农田水利条例》,做好我市农田水利工作,周红波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将农田水利发展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推进农田水利事业步入法治轨道;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抓好《条例》落实,为农业发展夯实水利基础;要面向社会,深入宣传,真正让《条例》落地生根,让社会各界、让相关行业和广大农民朋友都能知晓《条例》、理解《条例》、掌握政策,进而积极发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农田水利设施的法律意识。

  周红波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突出科学性、经济性和实用性;二是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建好农田水利“大动脉”;三是调动力量,各方参与;四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业发展夯实水利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条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齐心协力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发展,努力为推动民生福祉升级打好水利基础工作,为首府南宁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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