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务会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

05.11.2015  11:3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决定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

【 编辑:覃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