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以组织干警旁听法院庭审提升批捕案件质量

21.03.2016  20:26

  广西检察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刘强  周建文)“这个案件在批捕的时候证据好像没有这么多,而且有公司同事证明了他伪造了公司的印章,为啥还要有公积金中心的人员证明呢,这是为了让证据链条更加完整、扎实,以后一定要从严把握案件证据”桂林秀峰检察院一名参加旁听庭审的检察干警说道。 

  由于批捕与公诉由于在案件的证据标准上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个案件在批捕阶段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案件到公诉阶段,由于公诉与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质量要求较高、全面,往往导致案件退补侦查,这不仅影响了案件的质量也影响了办案的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日广西桂林秀峰检察院邀请侦查监督科的干警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以提升批捕案件的质量。 

  据了解,该院针对案件在批捕阶段与公诉阶段对案件事实、对证据的要求上有一定的差异,一个案件在批捕后,送到公诉科起诉的时候,往往都要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而且批捕阶段批捕的案件,如果不对案件质量要求严格一点,案件批捕后退回公安机关,由于案件已经批捕,公安机关对缺乏的证据往往也不会积极去补充侦查,这也给公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桂林秀峰检察院要求侦查监督科的干警旁听法院庭审案件,以法院审判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来要求批捕案件的证据,以此提升案件的质量。 

  该院通过此做法,侦查监督科的干警积极转变批捕案件证据的要求观念,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对证据要求严格执行庭审标准。对于批捕后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列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侦查,并跟踪监督。由该院批捕后的案件移送到该院公诉的时候,基本上都不需要在退补,这为该院提高公诉的效率,减轻公诉压力起到了良好作用,提升了案件的质量,收到良好成效。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