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会议

14.09.2015  18: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9月14日,在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平乐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会议。

会议主要学习了《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市人社发[2015]237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桂林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产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桂林市“两办”关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整合各部门资源、明确各部门责任,共同推进平乐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议由平乐县总工会党组书记黄文洲主持,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工信局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