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一男子制止小偷行窃 被刺中胸口失血过多身亡

18.11.2014  22:42

图为平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全林向媒体通报情况。

广西新闻网 平南11月18日讯 (通讯员 樊成甫)今天上午,平南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11.8”命案侦破情况,还原案件现场。同时,已为受害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副局长李全林通报案件情况:11月8日上午,平南县城区仙芦菜市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凌某(男,46岁,该县人)在制止一起扒窃案时,被犯罪嫌疑人用弹簧刀刺中胸部致死。

经查,案发当天上午,陆某超、陈某强二人伙同邱某森、郭某冰相约到市场进行扒窃(四人携带镊子、弹簧刀、辣椒水等工具)。早上7时许,陈某强驾驶租来的白色小汽车,搭乘陆某超、邱某森、郭某冰三人来到平南城区西街热卖场附近物色对象。期间,陆某超、陈某强二人在丽湾宾馆路口下车,而邱某森、郭某冰二人则驾车继续寻找下手对象。

陆某超、陈某强二人下车后来到了仙芦市场三角口(地名)附近,并盯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着粉(红)色衣服的妇女。在陈某强的掩护下,陆某超利用随身携带的长镊子进行扒窃。在两人行窃过程中,受害人凌某发现了二人的扒窃行为。在“警告”受害人的过程中,陈某强用辣椒水朝受害人喷洒,陆某超则用弹簧刀刺中了受害人的胸口,致使受害人当场失血过多死亡。

案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群众激愤,该县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调阅天网监控视频,专案组迅速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目前,因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陆某超、陈某强、邱某森、郭某冰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受害人凌某的举动,公安机关已着手向有关部门为其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相关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