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室预防“村官”腐败成效好

17.12.2015  13:37

  广西检察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近年来,平南县检察院通过对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村官”直接截留或挪用民生补贴资金及危房改造款等现象严重。为了更好的预防“村官”腐败,该院在办案中摸索出了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路子。 

  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发挥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通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点、上职务犯罪预防课、定点接受举报控告、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农村基层单位建章立制等形式,对“村官”进行警示教育,既增强了“村官”廉洁意识,又大大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 

  该院派驻官成检察室干警在深入乡村走访群众了解民情的过程中,发现有村民对危房改造款的发放有怨言,经过干警耐心劝导才说出了事情原委。后经干警及时将线索上报,得到了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派出反贪干警进行初查,通过层层摸索排查,最终查清了该县某镇村建站长颜某,村干部郑某、黄某、傅某等6人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帮助办理危房补助指标、验收不合格和辛苦费为由向危房改造户索取好处费20多万元,涉及村民五十多户。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将该6人判处二到三年半有期徒刑、缓刑不等。 

  “派驻乡镇检察室是促进检群关系的有利桥梁,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更有力地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有效畅通了解社情民意及群众诉求的渠道。”该院派驻官成检察室副主任李柏辉如是说。 

  据了解,该院自2008年起在全区率先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现已成立了四个乡镇检察室,小检察发挥了“反腐”大作用。今年以来,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农村开展预防宣传30余次,发放预防手册5000多份,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线索8条,通过线索排查,现已立案查办案件3件5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检察室工作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肯定。 

  (工作单位:平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