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织密水库系统“防护网”

30.08.2016  13:31

  广西检察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 吴林娟)8月23日,平南县检察院结合该院查办的一起水库管理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法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案发单位有效堵塞教育、管理及监督方面的漏洞。 

  据了解,2014年该院依法查办了平南县六陈水库管理处原主任胡某强、六陈水库廖村水管站原站长方某和副站长林某华以及原职工曾某忠等人贪污受贿案。在对此多人联合侵吞公款的贪污受贿案审查过程中,该院发现六陈水库管理站领导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监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到位,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此外,六陈水库缺乏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导致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淡薄,丧失工作原则,贪欲日益膨胀,这些问题和漏洞是引发六陈水库贪污腐败案件的导火线。 

  针对上述问题和漏洞,该院向六陈水库发出检察建议: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的法纪观念;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收到检察建议之后,六陈水库管理站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系列问题和整改措施,六陈水库从领导责任制、干部职工责任问责制、内部行政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重点强化领导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全面严控干部职工职务犯罪,遏制贪污腐败案件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平南县检察院)